中铁国投建设有限公司

***与中铁国投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豫0728民初4946号
原告:***,男,1963年3月27日生,汉族,住河南省长垣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牛国良,长垣县阳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中铁国投建设有限公司,住所长垣市蒲北办事处崇礼路中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8MA44N7P792。
法定代表人:云亚威,任总经理。
原告***诉被告中铁国投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于2020年12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承担。
审判员 王 霞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书记员 韩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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