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长治市辰枫源工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航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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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晋0403执保1号
申请人长治市辰枫源工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航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北京航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06713.33元财产。经本院立案执行,冻结被申请人北京航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冻结期限2022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7日。至此,申请人长治市辰枫源工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晋0403执保1号案件已保全结束,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