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艺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3执7507号 陕西艺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 申请执行人陕西艺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陕0113民初174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艺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全部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3执750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10月27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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