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乾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海港鼎永盛模板租赁站与北京乾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pt”>执行裁定书

(2018)冀02执2925号

申请执行人唐山海港鼎永盛模板租赁站。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北京乾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唐山海港鼎永盛模板租赁站申请北京乾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208民初212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北京乾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冀0208民初212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