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金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长者小镇养老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辽0212民初4164号之一

原告:大连金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留田南园**1跃****。

法定代表人:孙忠义,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雪,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新懿,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大连长者小镇养老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白山街**

法定代表人:马振福,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原告大连金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长者小镇养老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复杂,故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刘荣民

人民陪审员  胡传鹏

人民陪审员  王 雪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书 记 员  乔雅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