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芝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固原华泰园艺有限公司与西吉县林业局建设工程合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宁0422执536号
申请执行人固原华泰园艺有限公司,住址所在地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九龙国际营业房A2105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宁夏顺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西吉县林业局,住址所在地宁夏西吉县城西十字南街21号。
法定代表人***,该局局长。
本院在执行固原华泰园艺有限公司与西吉县林业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7月3日依法向被执行人西吉县林业局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西吉县林业局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西吉县林业局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县支行账户上的存款718263.26元至西吉县人民法院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吉县支行的账户上,用于清偿本案执行款及法院费用。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