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建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鸿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建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021执1535号
湖南鸿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建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湖南鸿星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湖南建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已将标的款32000元,诉讼费450元,执行费380元缴纳至法院账户,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021民初431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