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盛广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华西德顿塑料管道有限公司与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川1403执294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西德顿塑料管道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椿巅村2组13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2207646239C。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高枧乡团结村16号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C9GC32L。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华西德顿塑料管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已达成和解协议,现和解协议正在履行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2023)川1403执29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谌 英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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