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永州市永胜吊装有限公司与辽宁营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122执515号 申请执行人:永州市永胜吊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辽宁营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关于永州市永胜吊装有限公司申请辽宁营锦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4月19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05月18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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