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湖南众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003执1662号
***、湖南众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众成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一案,经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金额119767.06元(含已自动履行30000元、执行费1671.43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