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6执2353号
天津市大港长江铝业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天津市大港长江铝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48641.4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48641.47元,执行费22886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天津市大港长江铝业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6民初3364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