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602执37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06月0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华蓥市。
被执行人:常州市中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卧路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592564642D。
法定代表人:杨建新。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常州市中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24500元,执行费176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