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百年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百年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1391民初887号
原告广东百年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惠州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东百年方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长  周 勇 审 判 员  钟丹燕 审 判 员  王科丰
法官助理  张 扬 书 记 员  曾晓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