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科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昂科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皖0207执2969号
本院在执行昂科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皖0207民初206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0月23日向被执行人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657743.34元或查封其他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施德雨
书记员  胡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