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科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昂科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皖0207执2969号之一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昂科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10月23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应履行(2020)皖0207民初206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在你处有执行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规定,裁定如下: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贵处的执行款2000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施德雨
书记员  胡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