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畅达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杭州畅达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合同、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108执575号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杭州畅达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申请杭州畅达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