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7)鲁0102民初5426号
原告: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
法定代表人:伦志展,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见开田,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满志岗,北京市开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吕芃,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力立,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明阳,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齐鲁审计公司)与被告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影视传媒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7年8月1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山东齐鲁审计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满志岗、见开田、被告山东影视传媒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力立、张明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山东齐鲁审计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山东影视传媒公司支付项目概算首期部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60万元。2.判令山东影视传媒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1年4月山东影视传媒公司委托山东齐鲁审计公司为其投资开发建设的青岛四方区山东影视文化产业园项目编制工程投资概算,山东齐鲁审计公司接受委托任务后,立即组织20多名专业人员加班加点历时40余天为山东影视传媒公司进行了工程概算,经概算该项目土建、安装及装饰投资总值为4482225350元,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和山东省建委的规定,被告应按概算总值的1‰支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山东齐鲁审计公司于2011年5月21日将编制完成的工程概算书交付山东影视传媒公司。山东影视传媒公司收到工程概算书后,以开发项目搁浅等多种理由拖延推诿,拒不与山东齐鲁审计公司结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致使山东齐鲁审计公司无法向参与编制概算的职工支付工资,山东齐鲁审计公司多次催促未果。为此,山东齐鲁审计公司根据法律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山东齐鲁审计公司的诉求。
山东影视传媒公司辩称,1、山东影视传媒公司并未委托山东齐鲁审计公司编制工程投资概算,也未收到任何概算报告,双方之间并无任何服务合同关系,因此山东齐鲁审计公司向山东影视传媒公司主张服务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2、依照山东齐鲁审计公司在诉状的事实与理由中所称,其已于2011年5月21日即知道山东影视传媒公司拒付服务费,距今已达六年半之久,因此无论是否存在欠费,该案已过诉讼时效,综上,山东影视传媒公司请求依法驳回山东齐鲁审计公司的诉讼请求。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庭审中当事人提交的经本院认定有效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山东齐鲁审计公司称其于2011年4月接受山东影视传媒公司委托,就位于青岛市四方区的山东四方影视文化产业园项目出具了工程概算,但双方未能签订服务合同,且山东齐鲁审计公司提交的山东四方影视文化产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的编制单位为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在该可行性报告中未载明出具时间、出具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等内容。
另查明,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鲁价费发[1999]73号)中规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并在通知第四条中规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承担举证责任,山东齐鲁审计公司要求山东影视传媒公司支付工程咨询服务费,其应举证证实:一、双方之间存在委托服务关系;二、双方曾就服务的内容、服务费用的数额或计算方式以及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等内容形成合意。但山东齐鲁审计公司未能提交证据证实双方就该项目的工程咨询达成了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其提交的可行性报告也并非其自身出具的,且山东齐鲁审计公司也未能提交证据证实双方就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费用形成合意,其提交的《关于发布》(鲁价费发[1999]73号)虽列明了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但同时也明确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故在山东齐鲁审计公司无法证实其与山东影视传媒集团之间存在委托服务关系、未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其参照该收费标准要求山东影视传媒公司支付60万元工程咨询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原告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缴上诉费,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宁 爽
人民陪审员 胡丽颖
人民陪审员 郭小云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王玉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