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粤0304执26496号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深圳市显丰建设有限公司工资纠纷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劳人仲案[2017]4145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深劳人仲案[2017]4145号仲裁裁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