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723执保91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湖南**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请诉中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湖南**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340925元。湖南**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车牌号为湘J5Y***的德宝X5牌小型越野客车提供担保。
本院已冻结了湖南**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为9430040100********上的存款340925元。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