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华虹建设有限公司

常州华虹建设有限公司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苏0402执892号
申请执行人:常州华虹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693373255E,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新世界花苑15-2幢1110室。
法定代表人:王艳。
委托诉讼代理人:时瑾,江苏常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84年2月18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华虹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常州华虹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苏0402执8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马亦佳
审 判 员 杨川川
审 判 员 徐惜民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于英辉
书 记 员 蒋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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