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宾辰风与广西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坤阳投资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结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关于申请人宾辰风与被申请人广西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坤阳投资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执结通知书
(2019)湘0424执保590号
一、案件的由来和执行时间
申请人宾辰风与被申请人广西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坤阳投资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10月1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当天本院受理后,由审判员***执行本案。
二、执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宾辰风,男,1994年12月3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衡东县。
被申请人广西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北大南路**。
法定代表人**。
第三人广西坤阳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南宁市安园东路北面**大淦建材综合市场内第**第1819铺面。
法定代表人宾彬。
三、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法律文书主文确定的标的,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
1、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标的:1929665元。
2、被执行人应负担的标的:1929665元。
3、申请执行人申请返还财产的内容:无。
四、执行经过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院立案后,本院查询、冻结了被申请人广西科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五、本案执结的标的、未执结标的,结案理由
本案执结标的:1929665元。
本案未执结标的:0元。
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承办人:***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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