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札达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藏2522民初130号
原告:旦旦,男,藏族,1995年3月15日出生,户籍地西藏萨迦县。
被告:西藏康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玛加布,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旦旦诉被告西藏康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3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以因特殊原因搞错被告为由,于2019年9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旦旦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退还原告。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