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瑞攀科技有限公司、易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等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115执10239号
申请执行人贵州瑞攀科技有限公司,住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金北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MA6GXL499Q。
法定代表人李双余。
被执行人易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90MA6HN5K18B。
法定代表人邓建平。
被执行人易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贵州省,住贵州省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天一国际广场**(11)******信用代码91520000598366700K。
法定代表人颜永龙。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易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于2021年12月09日履行完毕,支付案款2002911.58元,已经履行完毕该案的全部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115执1023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