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802执保1288号之一
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802民初490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800000元的财产予以保全。本院依法受理。
在保全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可供保全的有价值财产。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802执保1288号案件保全完毕,于2021年6月26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