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2执1772号
****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4337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执行回足额案件款及执行费,并将案件款足额向申请执行人发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