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嘉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嘉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云0111执1988号
云南嘉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2月13日立案执行的(2019)云0111执1988号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巡检司发电厂与云南嘉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云0111民初42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生效的法律裁判文书,你应支付351458.81元,经本院强制执行,你已履行还款义务,你已经支付351458.81元,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巡检司发电厂同意结案。故你已履行完毕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