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飞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有限公司、陕西飞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502民初7810号 本院于二0二三年三月十日对原告陕西飞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陕0502民初7810号民事调解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陕0502民初7810号民事调解书中“陕西飞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补正为“陕西飞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审判员  田利娟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