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外执恢字第3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9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哈尔滨市道外区孝纯街82号1单元5楼2号。
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光大建筑工程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动力区哈阿公路1公里。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黑龙江省光大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的(2012)外民三初字第42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2)外民三初字第42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