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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强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03执3293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房强与被执行人山东众晨电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济市中劳人仲案【2020】第1153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5月21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市中劳人仲案【2020】第1153号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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