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浙0211执3319号
宁波恒瑞装饰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恒瑞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伟其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11民初3028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恒瑞装饰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12月15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6)浙0211执331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