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豫0603执28号
***、***、原月茹、***、苏秋枝、原炯琳、河南千鹏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原月茹、***、苏秋枝、原炯琳与被执行人河南千鹏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7210.49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347元,其中,本金26723.49元、迟延履行金2828.51元、案件受理费487元、执行费308元。本院已于2022年1月18日将执行款30039元转付给***、***、原月茹、***、苏秋枝、原炯琳的委托代理人原月茹,执行费308元已转至河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至此,***、***、原月茹、***、苏秋枝、原炯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603民初102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