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华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温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1003民初3099号
原告:***,男,1971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一宇,山东奥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大伟,山东奥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温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瓯海大道2228号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林锡华,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智才,浙江维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叶日洪,男,1966年1月8日出生,户籍地浙江省乐清市。
原告***与被告温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叶日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258元,由***负担。
审判员  赵明鹏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于海昊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1003民初3099号
原告:***,男,1971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一宇,山东奥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大伟,山东奥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温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瓯海大道2228号10楼1001室。
法定代表人:林锡华,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智才,浙江维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叶日洪,男,1966年1月8日出生,户籍地浙江省乐清市。
原告***与被告温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叶日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258元,由***负担。
审判员  赵明鹏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于海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