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佛坪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730民初87号
原告:陕西广宇世纪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经济开发区北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702MA6YU9YG40。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锐***事务所律师。
被告:佛坪县西岔河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为佛坪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XXXXXXXXXXXXXX4953。
负责人:***,该镇镇长。
原告陕西广宇世纪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佛坪县西岔河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9日立案。审理中,原告陕西广宇世纪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以“被告已于2022年9月22日向原告支付了全部工程款,双方的纠纷已经得到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的理由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陕西广宇世纪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26520元,减半收取计13260元,由原告陕西广宇世纪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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