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北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洪洲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苏0412执保904号
***: 关于***与江苏北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洪洲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190000.00元。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依法作出如下保全措施: 以190000.00元为限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洪洲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分行营业部账户(账户名36×××32_1),实际冻结190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2日。 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