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海通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海通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执保案件回函
(2022)陕0404执保585号
立案庭依据你庭作出的(2022)陕0404民初259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2022)陕0404执保585号申请保全人XXXXX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徐XX解除财产保全一案。现将该案执行情况函复你庭如下:
2022年8月30日解除原冻结的被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三个。
2022年8月30日解除原冻结的被申请人徐XX银行账户五个、资金账户二个。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