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辛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602执97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富源街70号72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安市广安区枣山物流园区天成村5组。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川1602民初8074号民事调解书,于2022年1月5日受理了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已向申请人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1322746.03元,并向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交纳执行费15627元。被执行人******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2021)川1602民初807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本院(2022)川1602执97号案件就此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