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03民初1067号
起诉人:**,女,1985年7月14日出生,满族,住址:沈阳市苏家屯区。
2020年1月15日本院收到起诉人**起诉沈阳悦通置业有限公司、沈阳华夏易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沈阳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沈阳盛瑞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播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建都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沈阳)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状。起诉人于2020年1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起诉人申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理由正当,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起诉人**撤诉。
审判长*玲
审判员***
审判员唐卫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