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敏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皖1802执保431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黄燕、安徽敏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9年9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市开发区支行的账号**、黄燕在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市开发区支行的账号**、安徽敏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芜湖中江桥支行的账号**,保全限额为55万元。

执行中,本院依法轮候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市开发区支行的账号**、黄燕在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市开发区支行的账号**、安徽敏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芜湖中江桥支行的账号**,保全限额为55万元(实际冻结金额为0元,上述保全情况已详细告知申请人***),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本案部分保全。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