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豫0104执3592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宏盛巨星管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俊峰。
被执行人:江西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永华。
本院在执行河南宏盛巨星管业有限公司与江西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江西远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存款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郭晓明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张春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