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902执2457号
**、广西中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广西中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案号(2019)桂0902民初3518号。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清偿了申请人的租金50万元,清空了租赁的场地,把场地还给了申请人,交清了执行费8473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