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铂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贵州金铂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602执158号
贵州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与罗xx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根据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2020)黔0602民初2221号民事判决书明确,由被执行人贵州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罗xx运输款139145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1549元,案件执行费1987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贵州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完全履行上述法律义务,该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602执15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