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德市洋溪街道某某油漆商店、首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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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省 建 德 市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浙0182执95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建德市洋溪街道**油漆商店,住所地浙江省建德市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投资人:陈玉祥。
被执行人:首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高宝仓。
申请执行人建德市洋溪街道**油漆商店与被执行人首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182民初310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5月17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日已裁定对首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故申请执行人建德市洋溪街道**油漆商店于2022年7月1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执行人首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浙0182执95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 行 员 项 勤
二○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陈 思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