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凯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保全人广西凯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广西蓝创新能源汽车设备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503执保126号 综合审判庭、广西凯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广西蓝创新能源汽车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广西凯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被保全人广西蓝创新能源汽车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3)桂0503民初808号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3月16日实际冻结广西蓝创新能源汽车设备有限公司在柳州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存款23853.52元,冻结期限一年,冻结限额17056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规定,(2023)桂0503民初808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