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豫0225执2767号之六
申请执行人:***,男,1988年8月11日生,汉族,住兰考县。
被执行人:林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林州**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2021)豫0225民初886号民事判决书***与林州**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申请,撤销对该案的执行。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豫0225执27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