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武集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1 因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
2 因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贰拾万元整(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