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顺正房屋鉴定加固有限公司

中山市某某有限公司、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粤2071执14309号 中山市某某有限公司、和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山市某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和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4)粤2071民初91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本院于2024年8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粤2071执14309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并依法解除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及屏蔽被执行人失信人员名单。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日 部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变现团队(201室)联系人:***、***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联系电话:0760-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