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铭建设有限公司

江西环铭建设有限公司与进贤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赣0124民初1918号
原告:江西环铭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067496231P,住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镇综合场外宗村,法定代表人:曾惠,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西法剑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进贤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4716599696N,住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镇民安路3号,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西瑞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国辉,男,1973年8月11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进贤县人,住江西省进贤县,系公司副经理。
原告江西环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铭公司”)诉被告进贤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环铭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新世纪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国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环铭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860000元并按年息6%承担该款自起诉时起至还清时止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5年10月28日,原告中标取得被告公司建设的进贤县经济适用房配套及增加工程的施工资格,工程中标价为1526904.79元。2015年10月30日,原、被告双方就该中标的工程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其后原告组织施工,至2017年5月5日,上述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但被告仅在2016年4月21日向原告支付了800000元的工程款,余款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均未果。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具状起诉。
被告新世纪公司辩称,1、被告尚有工程款未向原告支付属实,具体金额以双方的对账单为准;2、因政府部门有文件规定,案涉工程的工程量超出了中标工程量的规定的幅度,致使无法向原告支付全部工程款。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对于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当事人的当庭陈述和确认的证据,本案查明事实如下:2015年10月28日,原告环铭公司(原江西景桥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取得被告公司新世纪公司建设的进贤县经济适用房配套及增加工程的施工资格,工程中标价为1526904.79元。因被告不与原告进行工程款结算,原告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工程的造价进行司法鉴定,本院依法委托中云筑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鉴定结果为1644141.06元,原告为此垫付了20000元鉴定费。2015年10月30日,原、被告双方就该中标的工程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原告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2017年5月5日,上述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被告只在施工期间即2016年4月21日向原告支付了800000元的工程款,余款844141.06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均未果,成讼。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对案涉的工程进行了施工,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至此原告按约履行了全部义务,被告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的86万元的请求,本案所涉的总工程款为1644141.06元,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了800000元,余款为844141.06元,故本院仅对844141.06元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按年利率6%支付自起诉之日(2020年元月6日)起至还清工程款时止的利息的请求,该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进贤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西环铭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44141.06元及利息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844141.0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2020年元月6日开始计算利息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江西环铭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00元,鉴定费20000元,合计26200元,由原告江西环铭建设有限公司负担80元,被告进贤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61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余志远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陶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