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与某某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5)亭民初字第02562号
原告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广,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全成珠,该公司办公室秘书。
委托代理人**荣,江苏昊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居民。
委托代理人***,退休职工。
委托代理人***,居民。
原告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建公司)与被告***相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6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于同年9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3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宏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全成珠、**荣,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宏建公司诉称:原、被告系相邻关系,原告单位自有房产位于被告房产楼下。原告从2004年11月入住至今已有11年时间,近年来,由于被告的楼面渗漏严重,造成原告楼面受损,现已严重影响原告正常办公。事发后,原告单位工作人员多次与被告联系、协调处理此事均无果;被告至今也未采取任何维修措施,放任侵权行为的发生。综上,被告未处理好相邻关系,房屋漏水给原告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也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楼面修复费用27295元。
被告***辩称:1、原告所诉其与我为相邻关系属实,但漏水原因是我房屋外墙漏水浸到我的房屋内,然后漏至原告房屋,并不是被告房屋的本身漏水。在这段时间内,被告已对房屋进行了修复,也有明显的改善。2、房屋漏水并不是我造成的,平时不漏水,是因为下大雨后房屋楼顶(七楼)楼面漏水,从墙面漏下来所致。对此,我已采取过相应的措施,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多年的相邻关系。原告自有房屋位于盐城市xx路xx号5层,被告自有房屋在该楼六层。近年来,因雨水通过被告墙面渗漏至其地面,并渗漏到原告的房顶,造成原告房顶受损,其员工不能正常办公。事发后,原告单位工作人员曾与被告联系、协调处理,被告对其渗漏的房屋采取维修措施后无实际效果。2015年8月6日,原告宏建公司以被告***侵权为由,诉至本院,请求支持其上列诉求。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对案涉被告房屋漏水所需修复费用及原告房屋楼面毁损所需修复费用提出鉴定申请,本院依法委托江苏东诚亿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价格鉴定。经鉴定,被告房屋漏水所需修复费用为24796元;原告房屋楼面毁损所需修复费用为27295元。
庭审中,原告仅对其房屋楼面因被告房屋的雨水渗漏致毁损所需修复费用主张权利。被告对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认为鉴定价格偏高,但未提供证据予以否定。
上述事实,有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本院经审查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被告系多年的相邻关系,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好相邻排水关系。现被告的房屋渗漏造成原告楼面毁损,给原告的工作、生活事实上已造成了影响,也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虽采取一些维修措施,但无实际效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对其房屋楼面毁损所需修复费用向本院提出鉴定申请,本院亦依法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其进行价格鉴定,形成鉴定意见。庭审中,被告虽对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意见有异议,认为鉴定价格偏高,但未提供证据予以否定,该鉴定意见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关于被告辩称房屋漏水是因为楼顶漏水的意见,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对该辩称意见不予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房屋楼面毁损修复费用人民币27295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80元,鉴定费2400元,合计288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瞿艳
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