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武山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甘0524执145号
申请执行人:甘肃天筑建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贵州搏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安国际数字文化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肃天筑建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搏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甘肃天筑建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撤回了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武山县人民法院(2022)甘0524民初167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