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炳诚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宿迁市锦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江苏炳诚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苏1311执保546号
度假区法庭:
你庭于2022年3月23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宿迁市锦恺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炳诚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受度假区法庭委托,冻结被申请人江苏炳诚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90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1900000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